台州市低空空域与航路航线专项规划编制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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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标项1】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的组成应满足以下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五、公告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附件信息: 台州市低空空域与航路航线专项规划编制项目(发布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