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云南省支持低空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提出以制造业为重点、以应用为引领、以出口为导向,立足资源特色、发挥比较优势,努力把云南打造成为高原无人机制造集聚地、低空飞行多元应用基地、低空飞行装备出口基地。
《措施》从加强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支持高原无人机免费测试、补强产业关键环节、鼓励产业集聚发展、制定高原无人机标准、打造低空文旅新业态等15方面支持低空经济健康发展。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方面,我省提出优先支持重大基础设施、重要地区等低空安全防护能力提升,守牢低空经济发展安全底线。支持省级低空智能网联系统动态关联“一机一码”、电子围栏、禁飞区等数据。加强低空飞行运营机构、服务保障机构资质与有关人员执业管理,建立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并加强演练。支持建设监视管理、气象监测等低空飞行安全设施,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给予核定总投资30%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500万元。
针对云南地处高原的实际,《措施》提出支持建设高原无人机试验基地,形成高原无人机电池、电机、芯片、飞行控制系统、智能导航、机身材料等全体系、全链条试验测试能力。面向国内外企业免费提供高原无人机测试服务,省级和州(市)级财政分别对经审定的测试项目运营成本给予70%、30%的资金支持。
在产业延链补链、集聚发展方面,我省拿出真金白银支持产业发展。其中明确,以应用场景需求的低空航空器为重点,对提升产业链韧性和配套能力贡献突出的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对通过自主研发、项目引进等方式新获得中国民航局颁发型号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的整机产品给予奖励,其中,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奖励1000万元、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奖励300万元,轻型运动类、特殊类通用航空器奖励300万元。
同时,鼓励科技成果转化对接,对引进技术的第三方,按落地年销售额2‰给予奖补,最高奖补1000万元,连续奖补3年,关联交易除外。支持昆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云南弥勒产业园区等作为承载低空制造业的重点园区,对每个园区每年最高安排5000万元,支持航空器整机制造及材料、电池、电机、内燃机、任务载荷、飞行控制系统等产业配套发展。
《措施》还明确鼓励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等积极参与高原无人机标准化工作,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标准经发布后分别给予每项最高50万元、30万元、15万元、5万元资金支持。
为拓展“低空+”应用场景,《措施》提出,划设低空经济重点发展区域,根据需求规划低空飞行航路航线,建立军地民低空空域协同管理机制,以昆明、曲靖、红河、丽江、怒江等为试点,探索可复制推广的低空应用示范场景。
《措施》对低空物流、低空文旅、低空作业等场景和发展重点进行了明确。其中,鼓励发展乡村邮政寄递、“山货出山”、边境物资运输等低空物流,推出“24小时送达”等特色产品;支持发展医疗物资、生鲜产品、紧急商务文件等城市低空物流;支持在铁路场站、港口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等新建或改造低空物流集散中心;探索应用中大型无人机跨区域运输云茶、云咖、云菌等特色产品。
低空文旅方面,支持安全有序推进高空跳伞、低空观光、无人机表演等低空文旅消费活动,每年发放消费券2000万元;在全省推出10个低空飞行免费打卡点,建设100个以上共享航拍摄影无人机租赁点;以六大水系、九大高原湖泊等景观为重点,依法依规探索“飞住玩一体”低空旅游新场景。
低空作业方面,支持在公安、自然资源、环保、城市管理、交通水利等领域联合开展低空政务服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原则上只增不减;对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及农民购置、报废更新符合条件的农用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给予一次性补贴。
为进一步挖掘新型应用场景,我省每年将面向全球公开征集云南低空应用典型案例,对经评审认定应用前景广、商业模式可持续的给予1万至10万元创新奖励;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发展低空运动、航空模拟运动、飞行设计编程等产业,支持承办全国或区域性航空运动赛事活动,按核定总成本的20%给予补助,单次活动最高补助50万元。
《措施》还提出针对南亚东南亚地区、全球高原地区市场需求,引导企业柔性定制生产适用的低空航空器;支持有条件的省内院校开设低空经济领域有关学科专业;鼓励每年免费为有关国家培训一批无人机操控员和无人机维修人才;对成功开拓南亚东南亚地区、全球高原地区市场的企业给予一定补助;对在云南设立面向南亚东南亚区域总部、面向全球高原地区市场总部并出口航空器的企业,给予“多对一”辅导;支持在昆明、大理、红河、磨憨等地建设国际区域性无人机交易集散中心。
与此同时,我省将构建省级、州(市)级低空智能网联系统,推动民航、公安、应急、气象、自然资源等部门信息与低空智能网联系统互联互通,实现用户飞行一站办理、一键申报、随报随批。鼓励在旅游景区、商业楼宇、交通枢纽、医疗机构、社区等规划预留或改造新建低空基础设施。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对公共服务类垂直起降基础设施按核定建安投资的2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50万元。
要素保障方面,《措施》明确组建省级低空经济工程研究中心,支持低空经济重点项目纳入省级重大项目清单,保障用能、用林、用地,省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低空经济发展,加大省级人才计划支持力度,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兴滇英才”等人才计划。(记者:段晓瑞)